江苏开展2026年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创建申报工作
为高质量推动全省工业园区绿色低碳发展,根据《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管理办法》(环科财〔2026〕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关于开展2026年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创建工作的通知》(环办科财函〔2026〕189号)等文件要求,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科技厅联合组织符合条件的园区积极开展2026年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以下简称生态工业园区)创建申报工作。
2026-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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