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省级绿色制造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省级绿色制造单位包括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申报单位需满足《山东省绿色制造单位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的有关要求,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最新发布的评价标准和要求进行评价和申报。申报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需登录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以下简称管理平台),在管理平台上进行申报填报,并按要求提供有关佐证材料,管理平台提供申报政策解读和填报说明视频,绿色工厂和绿色工业园区不需要提交纸质版报告。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需按照原评价要求提交纸质版申报书。申报单位提供的有关主要数据指标以2025年度的数据为准。
2026-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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