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重点行业绩效A级、B级、引领性企业名单进行初步公示
根据《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及减排措施〉补充说明的通知》(环办便函〔2021〕341号)、《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编制技术指南》(环办大气函〔2025〕314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重点行业大气环境绩效评级工作的通知》(苏环便函〔2026〕375号)等文件要求, 扬州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扬州市2026年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工作。现将2026年重点行业绩效A级、B级、引领性企业名单进行初步公示。
2026-07-26
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