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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现代煤化工行业绿色发展水平评估报告
来源: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2023-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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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现代煤化工行业绿色发展水平评估报告

引言

我国煤炭主体能源地位决定了必须坚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的道路,现代煤化工是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的重要途径。“十三五”以来我国在现代煤化工生产工艺、污染治理措施等方面攻克了一批技术难题,实现了关键技术装备的产业化,走在了世界煤化工产业创新发展的前列。“十四五”期间将全面开创煤化工高端多元低碳新局面。

本报告依托环境影响评价智慧监管平台、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平台等数据,梳理了国家及各省环境管理政策、标准,结合现代煤化工行业发展现状,从污染物排放绩效、污染治理技术、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管理、环境监管等方面,对行业发展开展环境评估,结合行业产排污特点,探索构建现代煤化工产业绿色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并选取32家典型企业开展评价。

发展现状

(一)产能、产量现状

截止2022年底建成煤制气企业4家,煤制油企业10家,煤制烯烃企业30家,煤制乙二醇企业32家。

我国现代煤化工企业主要依托大型煤炭生产基地,多分布于水资源缺乏、煤炭资源丰富的西部地区。内蒙古、山西、陕西、宁夏、新疆五省区集中了全国煤经甲醇制烯烃产能的90%、煤制油产能的97%、煤基乙二醇产能的53%及全部煤

制天然气产能。

与2021年相比,2022年煤制油、煤制天然气、煤制烯烃、煤制乙二醇产能、产量及产能利用率均较2021年有不同程度提升。

(二)发展重点 - 4个示范区

2017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现代煤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布局方案》,提出“规划布局内蒙古鄂尔多斯、陕西榆林、宁夏宁东、新疆准东4个现代煤化工产业示范区”。

(三)发展方向

环境管理现状

(一) 环境影响评价情况

“十三五”以来,生态环境共审批16页现代煤化工项目,其中“十三五”期间审批14项,“十四五”以来审批2项煤制烯烃项目。

为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推动行业高质量绿色发展和减污降碳协同控制,生态环境部于2022年12月印发《现代煤化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

(二) 排污许可管理情况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许可排放量分别为4.73万吨/年、6.20万吨/年、1.65万吨/年;内蒙古、新疆、宁夏,陕西四省区三项污染物许可排放量之和分别占全行业许可排放总量的70.1%、63.1%、53.5%。

现代煤化工企业全部纳入排污许可重点管理。截止2022年底,75家现代煤化工企业中已有60家企业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了企业固体废物产生环节、产生量及暂存、处置管理要求。

(三) 环境监管情况

环境执法

2020-2022年,现代煤化工企业环境行政处罚案件71起,共涉28家现代煤化工企业,其中陕西、内蒙古、山西、宁夏四省区涉案现代煤化工企业19家,共涉58次行政处罚。2020年至2022年,现代煤化工企业环境违法行政处罚数量呈逐年减少趋势。

环境投诉

“十四五”以来共出现群众投诉55次,涉28家企业,2021年、2022年分别出现33、22次。

排放绩效评估

(一)排放标准执行情况

现代煤化工行业尚未制定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二) 污染物排放水平

现代煤化工企业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的排放量分别为0.88万吨/年、2.07万吨/年、0.29万吨/年,较2021年有一定程度增加。

内蒙古、宁夏、陕西三省区2022年度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量分别占全国现代煤化工企业排放总量的64%、59%、48%。

绿色发展水平评估

(一) 绿色指标体系

(二) 评价结果

评价对象: 选取典型煤制烯烃、煤制天然气、煤制油、煤制乙二醇企业共32家进行绿色发展水平评价,其中煤制烯烃企业11家,产能占全国煤制烯烃产能的77.8%;4家煤制天然气企业全部参与评价;煤制油企业7家,产能占全国煤制油总产能的95.5%;煤制二醇企业10家,产能占全国煤制乙二醇总产能的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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