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供应商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
2.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如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扫描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不存在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以及无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情形;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采购包2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