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市民朋友: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批国家碳达峰试点名单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5〕248号),在兵团发展改革委的支持下,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成功入选第二批国家碳达峰试点名单,石河子是兵团唯一获此试点的城市,这将是石河子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标杆。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工作方案》要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碳达峰实施方案》部署,师市发展改革委同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工信局、生态环境局等多部门,结合开发区产业实际与绿色发展基础,共同起草了《国家碳达峰试点(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实施方案》。
现将实施方案送审稿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向师市发展改革委反馈。
公示时间:2025年9月24日至10月10日(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3-7270028 0993-7270799
通讯地址:石河子党政服务中心30425办公室
电子邮箱:bsfgwcy@163.com
附件:《国家碳达峰试点(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实施方案》
国家碳达峰试点(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实施方案(20250916).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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