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昌黎县靖安生活污水处理对标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厂项目EPC总承包已由昌黎县行政审批局以(昌审批审字[2025]5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昌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昌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7697.3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6706.91万元,建设规模:(1)项目用地面积为9449.61m2,新建污水处理厂 1 座,近期设计规模 0.5 万m3/d,远期设计规模 1.0 万m3/d,其中主要处理工艺单元建设于MPF厂房内,厂房按远期 1 万m3/d 建设,粗格栅土建按远期1万 m3/d 建设、设备按近期 0.5万m3/d 安装,其他主要工艺按0.5万 m3/d建设。新建粗格栅、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一体化机械过滤系统、装配式调节系统、多级生物仓系统、微砂沉淀池、一体化精密机械过滤系统、紫外消毒系统、计量槽及回用水池、除臭系统、污泥脱水机房、污泥储泥罐等工艺设施,采用装配式设计。利用1750m2屋顶建设交流侧容量200kW 分步式光伏电站、配置 100kW 组串型逆变器 2 台,安装 100kW/kWh 储能系统、配置50kW*3h储能换流器 2 台;建设再生水源热泵等能源回收利用设施及高效智能控制系统。(2)新建污水进场管线 20m,管径 DN500;污水排放管线30m,管径DN500。进场管线及排放管线均采用Ⅱ级钢筋混凝土管,建设地点:昌黎县靖安镇东蔡各庄村东现状污水处理站北侧。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施工及竣工验收合格后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直至完成项目设计及施工所包含全部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以及上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1.2业绩要求:自2021年 1 月 1 日以来完成过与至少一项类似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时间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
3.1.3财务要求:1.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文件中应附2024年度经具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2025年后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则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的信息为准)
3.1.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1.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3.1.8其他要求:/
3.1.9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贰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及以上执业资格;
/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允许由1人兼任,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2.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给水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贰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及以上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4.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1-23 09:00至2026-01-29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2-12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特别提示:本项目施行行“双盲”评审、“分散”评标、“远程异地”评标;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向河北润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赵亦宁,联系电话:0335-3600913。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昌黎县建设工程招投标服务中心
电话:0335-2605152
电子邮箱:qhd_clzbb@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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