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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国泰发电#10静电除尘器改造、#11静电除尘器改造项目招标
来源: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2026-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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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邢台国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0静电除尘器改造、#11静电除尘器改造项目已由  邢台市信都区行政审批局  以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邢信批投资备〔2025〕54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台国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邢台国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邢台国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公司”)位于河北省邢台市南郊,在运两台330MW热电联产机组,#10、#11锅炉各配套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两台双室四电场卧式普通电除尘器随机组于2005、2006年投运,除尘器本体型号为2FAA2×45.2×40M-2×92-151,电气控制部分#10静电除尘器采用龙净环保TIVC-5000K电除尘器智能监控器,#11静电除尘器采用国电南自DKZ-2B20电除尘智能监控器。随着除尘器年久老化以及现锅炉燃煤与设计值偏离,导致除尘器性能裕量不足,拟进行提效改造。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标段名称分别为:

01标段:邢台国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0静电除尘器改造项目;

02标段:邢台国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1静电除尘器改造项目。

计划工期:

01标段:本工程施工在机组检修期间进行,#10机组计划检修时间为2026年3月16日至2026年4月16日,具体检修时间以电网公司批复时间为准。改造工期需自开工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且不得影响机组启动。

02标段:本工程施工在机组检修期间进行,#11机组计划检修时间为2026年4月17日至2026年6月10日,具体检修时间以电网公司批复时间为准。改造工期需自开工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且不得影响机组启动。

2.2招标范围:01标段: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国泰公司#10除尘器电源改造、本体提效改造以及性能恢复改造等内容。投标人负责对发包人机组现运行工况进行分析、开展除尘器改造方案设计,设备的供货、运输、拆装,改造后系统调试、性能验收、技术资料交付,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环保管控、文明施工等全部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部分。

02标段: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国泰公司#11除尘器电源改造、本体提效改造以及性能恢复改造等内容。投标人负责对发包人机组现运行工况进行分析、开展除尘器改造方案设计,设备的供货、运输、拆装,改造后系统调试、性能验收、技术资料交付,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环保管控、文明施工等全部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部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设计资质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

(3)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施工资质条件之一:

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③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④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2台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除尘器改造或安装合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3.1.3信誉要求:(1)投标人没有在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招标人的供应商评价中被列入黑名单或处于观察期内。

(2)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情况为准)。

(3)投标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情况为准)。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在本项目实施期间未在其他项目任职,投标人须就此出具承诺函。本次招标的两个标段属于同一项目,投标人拟任两个标段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1-23 00:00  至  2026-01-29 23:59  (北京时间,下同),    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2-13 09:00:00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石北路368号

项目负责人:王海英

联 系 人:阎子立、王越

电    话:0311-83086977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邢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电话:0319-3288700

电子邮箱:xtfgnynh@126.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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