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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丨《山东省公共机构节能改造碳普惠方法学》
来源: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6-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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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生态环境厅、省机关事务局联合发布《山东省公共机构节能改造碳普惠方法学》(以下简称《方法学》),山东环境科学学会季明研究员对《方法学》进行了解读,具体如下。

碳普惠是针对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的降碳增汇行为,基于碳普惠方法学进行量化,并以商业激励、政策支持和市场交易相结合等方式赋予一定价值的机制。山东省现有公共机构约3.3万家,2024年能源消费总量约255.75万吨标准煤,碳排放总量约1063.05万吨,节能降碳潜力较大且示范带动作用明显。《方法学》编制立足于山东省公共机构节能改造工作实践,为实现公共机构节能改造项目的可测算、可报告、可核查提供了方法遵循。《方法学》主要特点如下:

一是聚焦公共机构的示范性与引导性。《方法学》适用于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重点支持可再生能源替代与用能设备升级等实质性工程,旨在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低碳标杆。二是核算体系严谨且操作性强。采用了可再生能源直接替代与常规节能量计算的双重路径,引入了多维度能耗修正机制与具体的监测管理要求,确保减排量核算的科学性、公平性与可核证性。三是注重适用性与实施便利性。通过免予额外性论证降低了项目开发门槛,同时提供灵活的核定方法以适应不同项目的数据基础条件,确保方法广泛适用、便于落地,有力支持公共机构开展碳普惠实践。

综上所述,开发公共机构节能改造碳普惠项目,对于促进公共机构碳减排、发挥社会示范作用具有重要意义。《方法学》的出台,一是填补制度空白。作为我省首个公共机构方法学,首次系统构建了适用于公共机构节能改造的减排量核算标准,填补了该领域方法学的空白,将“节能改造”科学转化为可核算、可交易的“碳资产”。二是激活关键主体。通过豁免额外性论证、提供灵活核算路径等设计,有效激活公共机构这一关键主体开展节能改造的内在动力,充分发挥其在全社会低碳转型中的示范引领作用。三是构建多维修正机制。通过引入建筑类型、使用时间、气象条件等关键因素的修正系数,有效剥离使用时间、气候差异等非改造因素对能耗的影响,显著提升了减排量计算的科学性、公平性与可信度,有助于将公共机构的低碳实践成效转化为碳普惠资产,为山东省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碳普惠体系,推动公共领域绿色低碳转型提供了重要实施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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