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府发〔2023〕6号)、《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调整重庆碳市场纳入标准的公告》(渝环〔2023〕55号)有关规定,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重庆碳市场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名单更新工作,经过碳排放数据核查、名单梳理、征求意见等程序,形成2025年度重庆碳市场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名单(共379家,详见附件),已经市生态环境局2026年第1次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附件:2025年度重庆碳市场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名单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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