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地下水管理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规范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推动地下水环境分区管理,近日,生态环境部、水利部、自然资源部联合印发《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技术指南(试行)》(环办土壤函〔2023〕299号)(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主要包括总则、工作内容和技术路线、技术方法、质量控制、更新重点区划定成果等内容。
《指南》由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牵头组织生态环境部土壤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技术中心(以下简称土壤中心)、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北京师范大学、清华大学、吉林大学、中国地质科学院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研究所、中国地质科学院岩溶地质研究所、北京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河北省地质环境监测院等单位起草编制。
下一步,按照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部署要求,土壤中心将会同相关技术单位以《指南》发布为契机,加强相关配套措施研究拟订,全力支撑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工作。
以下为原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厅(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水利(务)厅(局):为贯彻落实《地下水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指导和规范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工作,生态环境部会同水利部、自然资源部组织制定了《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技术指南(试行)》,现予印发。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2023年8月31日
本网站对转载、分享、陈述、图片、观点保持中立,图片与文字均来自网络,目的仅在于传递更多消息。版权归原作者。有版权方面不当之处,欢迎回消息告知删稿事宜,本网站将尽快处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