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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等10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2026年版)》的通知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2026-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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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自然资发〔2026〕44号

各相关市、县(市)人民政府,自治区有关部门: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2026年版)》(以下简称《负面清单(2026年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各相关市、县(市)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按照《负面清单(2026年版)》明确的管控措施和要求,对本地区的产业准入进行严格管控。自治区有关部门将加强对《负面清单(2026年版)》实施的支持指导,不断完善主体功能区建设相关配套政策,协同指导各相关市、县(市)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定位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

2026 年7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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