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一江一湖四水”总磷污染控制方案(2026—2030年)》的通知
到2030年,全省国控断面总磷平均浓度较2025年(0.056毫克/升)下降10%,各市州国控断面总磷平均浓度及“四水”重点断面总磷浓度达到本方案控制目标(详见附件);长江干流湖南段总磷浓度≤0.1毫克/升;洞庭湖总磷平均浓度总体稳定,其中:东洞庭湖总磷浓度≤0.06毫克/升,西、南洞庭湖稳定达到Ⅲ类;黄盖湖水质稳定达到Ⅲ类,大通湖、华容东湖、珊珀湖、北民湖等内湖总磷浓度达到国家或省级考核目标。
2026-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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