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佳木斯市城区污泥处置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供应商应提供第六章标准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按要求盖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佳木斯市城区污泥处置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潜在投标人须具有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排污许可证,投标时须提供证书的复印件或者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本项目污泥处置工艺为焚烧处置,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环保部门)关于污泥处置项目环境影响相关的批复文件,投标时须提供批复文件的复印件或者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