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部门联合印发《海南省固体废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通知明确,到2030年,全省再生资源回收量较2025年增长15%,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40%,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85%,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87%,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90%,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能力全面增强,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发展水平显著提升。依规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新建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同步落实飞灰处理路径,探索“垃圾焚烧—飞灰再生—建材应用”模式,逐步减少飞灰填埋量。鼓励采用污泥土地利用,将生活污泥焚烧灰渣作为建材原料。
2026-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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