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生态环境局,宁东基地管委会生态环境局,厅机关各处(室)、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
为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全面有效实施,维护法治统一,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动态调整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领域实施包容免罚清单(2025年版)》,形成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领域实施包容免罚清单(2026年版)》(以下简称《清单(2026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清单(2026年版)》自2026年8月20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30年8月19日,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领域实施包容免罚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宁环规发〔2025〕15号)同步废止。
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领域实施包容免罚清单(2026年版)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6年8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电话:<0951>516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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